基本案情
2023年7月,阿某受罗某雇佣,在柯坪县某小区内务工,双方约定阿某每天务工费150元,完工后罗某向阿某支付部分劳务费,剩余4500元劳务费出具一份欠条,后阿某多次催要,罗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并拒绝接听电话,无奈阿某将其诉至柯坪县人民法院。
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后,发现本案有一定调解基础,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施工面积的确定及施工费用的计算。起初被告罗某情绪激动,提出原告阿某为讨薪通过微信辱骂自己,在承办法官积极劝解、耐心安抚后,依据原、被告双方均认可的施工图及费用结算记录,重新详细计算。最终,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,原告阿某为自己不当之举向被告罗某当庭表示歉意,被告罗某也当庭向原告给付剩余劳务费4500元。
在司法审判工作中,柯坪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能动司法工作理念,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调解协议,竭力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,积极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。
在当今社会生活中,劳务合同纠纷较为常见,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劳务合同主体未能明确提供劳务内容、劳务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内容,约定不明则易起纷争。故建议合同主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就上述约定内容留存好相关证据,避免日后引发矛盾争议。另外,提供劳务的一方应依法理性维权,不得采取辱骂、殴打等逾越法律底线的讨薪行为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永康讨债公司来源:柯坪县人民法院